一、灵活用工的薪资发放主体
在灵活用工的模式下,薪资发放主体通常是雇佣方。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灵活用工工资发放
”这意味着,无论是全职员工还是灵活用工的临时工、兼职人员,其薪资都是由直接雇佣他们的单位(即雇佣方)负责支付。在灵活用工关系中,雇佣方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给被雇佣方,这些报酬可能包括时薪、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
二、灵活用工的薪资支付方式直接发放:雇佣方可以直接将工资发放给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这种方式简单直接,但需要确保工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三方支付:雇佣方也可以选择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来发放工资。这种方式可以更加便捷、高效,且有助于降低雇佣方的人力成本。
三、灵活用工的薪资发放注意事项
按时足额支付:雇佣方应按照约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周期,按时足额向灵活就业人员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工资记录保存:雇佣方应妥善保存工资支付记录,以备查验。记录应包括工资支付日期、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
遵守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雇佣方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雇佣方应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
综上所述,灵活用工的薪资主要由雇佣方发放,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由双方在工作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资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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